11月1日,房贷规矩又有改变。10月31日,工商银行、农业银行、中国银行、建设银行、交通银行、邮储银行六大商业银行发布公告,将从11月1日起连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借款利率实施新的定价机制。
依据公告,关于以起浮利率,也便是借款商场报价利率(LPR)加减点报价的存量个人房贷,当它的利率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均匀加点值30个基点时,借款人能够向银行请求调整房贷利率LPR加点值,调整后的加点为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均匀加点值加30个基点。
别的,关于此前不少借款人以为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一致为一年,不能及时反映商场供需改变,简单形成新老房贷利差过大等状况,六大银行的公告清晰取消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约束。借款人能够随时向银行提出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或六个月,当然还能够坚持为一年。值得提示的是,在整个还款周期里,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。
(文/记者:林晓丽、王楚涵)
来历:广州日报